8月25日上午,雅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和市院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到芦山县院调研指导防汛救灾和检察工作,并看望慰问干警。
刘孝勇检察长实地查看了在此次暴雨中的受灾情况,并与芦山县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座谈交流。芦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新同志向刘孝勇检察长汇报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和上半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刘孝勇检察长认为:芦山县检察院在此次抗洪抢险救灾中,院党组重视,组织有力、不等不靠,在做好自救的同时,积极参加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表现突出,充分展现了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随后,刘孝勇检察长就防汛抢险、灾后重建和下一步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实做好防汛抢险和灾后重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要将保护干警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同时,要加强隐患排查,全面梳理机关大楼用电、用水、防震、防汛、排水等各项安全隐患,加强评估,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更要有战略眼光,做利长远之事,特别是要搞好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细化抢险救灾预案。
另一方面要切实找准检察机关的定位。一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找准切入点,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将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县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别是要认真做好联系村工作。二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以“四个一流”和县委、市院目标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上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