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宝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合议庭是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该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自2018年4月实施以来,该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被告人杨某某与王某某双方4人按相关部门要求在宝兴县灵关镇“大飞水”(小地名)河道内清理淤积的洞渣。期间,双方合伙在宝兴县穆坪镇“大渔溪”(小地名)盗采河道内的砂石。2017年10月前后,四被告人通过在河道内盗采河沙、“鹅卵头”共获利38.15万元,请求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杨某某、王某某等四人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连带赔偿因该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91.17万元;被告杨某某二人应连带赔偿因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10.71万元;四被告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法庭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了交替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相互进行了质证,就定罪量刑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了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七人制合议庭是《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主要针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以及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宝兴法院特选取此案作为探索“3+4”合议制的首次实践,彰显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案件,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信心和决心,对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宽人民监督渠道,增进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更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罗娟 李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