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近日,芦山县人民法院联合芦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来自各行各业的30余名陪审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前,全体人民陪审员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文化长廊、审判法庭。
会上,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宋燕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决定,并为新任职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对2024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
随后,在领誓人带领下,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他们面对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一声声誓言铿锵有力,表达了对法律的忠诚和敬畏,更表达了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会上,宋燕同志对新任命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欢迎,向全体人民陪审员介绍了人民法院组织构架和芦山县法院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案件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就人民陪审员如何更好履职提出四点工作提示: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司法审判,肩负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每一次陪审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对人民信任的回应,要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要深入学习人民陪审员职责和权利、职业道德等,尽快进入角色。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做真正的“法律明白人”。要积极参加任职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庭审实践,不断更新知识储备。 三、发挥自身优势,妥善化解矛盾。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对民风民俗的熟知、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坚持深入参与、实质参审,敢于充分独立发表意见,避免“简单坐堂”“陪而不审”现象。 四、严守审判纪律,守牢廉洁底线。要严格遵守审判程序和纪律,注重司法礼仪,保守审判秘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严格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树立人民陪审员良好形象,维护审判工作公正性、廉洁性。 最后、芦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了解读,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及立法历程、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履职保障、司法礼仪等内容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