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让这个春天变得分外不同,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荥经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干警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迎难而上的敬业精神,严阵以待、积极履职,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中,做到战“疫”不松,办案不误。目前为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其中救助未成年人3人。其做法如下:
推行“三个主动”,提升服务水平
在实践中积极推行主动告知、主动协助、主动调查“三个主动”的新举措。在主动告知方面,控申检察部门充分利用接待来信来访、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服务热线、“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发现救助线索,其他办案部门也在履行职责时主动通过阅卷审查、询问(讯问)调查核实证据等方式发现救助线索,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告知其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在主动协助、主动调查方面,对申请救助人提供救助申请材料有困难的,主动指导、协助其准备材料;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还主动调查案件当事人家庭所在乡、村、组等组织,全面掌握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受侵害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致害人经济状况等。通过推行“三个主动”,极大减少救助申请人准备材料或因材料不齐而耽误申请、以及检察机关核实情况的时间。
建立联动机制,增强救助合力
一是加强检察部门间的联动。加强与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等的协作配合。第一,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时注重收集救助线索,及时移送第三检察部控申干警。全院救助案件14.3%来源于各业务部门移送线索。第二,控申干警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门问案或排查方式,向相关业务部门查询了解救助线索。第三,各业务部门在案件调查核实、救助金发放、日常救助工作联络等方面积极配合第三检察部。二是调取了2009年至2018年期间有关案件进行排查筛选,筛选出的线索经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均作出救助决定。
强化外部协作,激发救助工作“同心效应”
荥经县院以理念转变拓展思路,变“线性思维”为“立体思维”,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化路径。加强与法院、公安、乡镇部门、村委等机关和组织的联系,扩大救助线索来源。同时依托微信、微博、庙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化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
突出救助重点,保障四类人群的合法权益
该院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将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军属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其他业务部门在办理涉及这四类人群的案件时注重发现救助线索并移送给第三检察部。办理涉及这四类人群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加快审批节奏,加大救助力度。
在对未成年人救助方面,今年以来共救助未成年人3人,救助资金3万元。对家庭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未成年人除了提供物质救助,还针对未成年人受犯罪侵害易留下心灵创伤的特点,邀请本院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受犯罪侵害心灵受创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治疗的案件1件,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健康快乐成长。根据自身实际制作司法救助宣传手册采取下乡镇、进校园发放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保护未成年人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