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猥亵儿童案的宣判引发关注。据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查明,该案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本市某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的机会,多次触摸该校一名10岁女童的隐私部位。2022年3月,经被害女童家人举报后,王某某被抓获归案。此次一审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项判决依据的是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该项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这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无疑是又一重大举措。
在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中,最普遍的肯定是教书育人的教职员工,老师与学生天然存在地位差,虽然老师在大多数人眼中是一种无比高尚的职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但万事无绝对,总会有一些害群之马,利用学生对老师的敬畏,实现自己内心邪恶的想法,即使受到惩戒,但因人格已然扭曲,难保不会再犯。从业禁止意见的出台,很好遏制了这一情况的出现,同时也能起到更加有效的震慑作用。
当然,从业禁止也不应成为一判了之的空头支票,虽然意见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但如何实现对此类犯案人员的有效监督需要我们各个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出台相关措施,如建立监督台账、定期清查、惩治手段等,真正让犯罪分子无处遁逃、遏止二次伤害。
(吴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