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争与不争明于心 为和不为践于行

来源:大英县司法局 作者: 刘雪梅 发布时间:2022-08-01 11:59:19


近期的《学习时报》,刊发了中组部“笔杆子”徐文秀文章《年轻干部“八争八不争”》。文中详细列明了哪些应该争,哪些不该争,简洁明了,直击人心,对读者尤其是年轻干部有着启发思考、指明方向的重要意义。

作为年轻干部,应该将争与不争明晰于心,将为和不为践之于行,在新时代做明得失、知进退、懂分寸的“明镜”青年。

争与不争,方寸之间,应赢在工作实绩,淡泊名利。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指出: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切成就都要通过我们共同拼搏来取得。大家都是“80后”“90后”,正当其时,要有事业心、责任感,努力奋斗。无数实践证明,事业是奋斗出来的。作为年轻领导干部,更应在工作中苦干实干埋头干,干出成绩、干出实效,用勤奋和汗水浇灌出最娇艳的事业之花。要始终明白,人的一生中,名利是暂时的光环,实绩才是永恒的丰碑。

争与不争,一念之间,应重在实现价值,轻看回报。徐文秀说:“人的价值集中体现在贡献上。”也许,你也曾在那场关于青春梦想的演讲中慷慨激昂地说道:长大后,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实际上,你对社会的贡献多少就决定了你的“有用”程度,而只要你在默默贡献着,你就正在闪耀着可爱的光,散发着暖人的热,就在实现着你独一无二的人生价值。无需刻意去争取回报,做好自己就很好。“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也许正是这样一份“不在意”反而让你收获了更多“意外惊喜”。

争与不争,毫厘之间,应贵在精神富裕,超然物质。争当先进、争有为,是一种积极向上、力求上进的心态,是一种追求进步、致力卓越的状态,也是一种不甘落后、奋勇争先的表态。每个人都应当树立这样一种人生态度,并为之持续努力,不断丰富人生体验,得到精神上的富足和快乐。而不应停留在物质层面争斗不息,为了票数、为了地位、为了面子而采用拉关系、找门子、耍心计等手段,让别人看低了自己,也失去了人心,最终活成了当初自己所不齿的模样,悔不当初。

争什么,不争什么,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皆在于个人的利弊权衡,取决于内心的价值取向,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人生的高度。年轻干部应该在实践中磨练成熟心智,在磨砺中塑造可贵品格,在探索中追求更高境界,推动事业与人生迈上新的台阶。


(大英县司法局  刘雪梅)

责任编辑:罗霞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