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社会转型期,人民法院肩负着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捍卫公平正义、树立时代风向标的历史重任。人民法官自然是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是肩负审判任务的主力军,也是打击违法犯罪、惩恶扬善、弘扬社会正气的中流砥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坚强堡垒。所以,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人民满意的法官,是摆在广大人民法官面前的一个重大而严肃的课题,很值得每一名法官身体力行地去思索、去探究、去实践。
法官要有坚不可摧的法治信仰。作为法官,必须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忠于党的领导,忠于人民。这既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又是依法整治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更是法官依法开展审判工作的执业根基和职业操守,也是法官积极有效行使审判职权的基础前提和根本保障。法治信仰既是思想层面和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法办案、依法办事,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阻力,都要坚定不移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尊严,用实际行动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可和信任,让公平和正义在法治的春天开花,让文明和谐的果实在司法的天平上诞生,让人民群众分享法治带来的利益成果,让司法审判成为人民群众的良师益友,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看得见,摸得着,与社会共进步、同成长。
法官要有明察秋毫的职业素养。 法官应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娴熟的办案技巧,才能适应人们多元心理和时代的需要。主要体现在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文化底蕴深厚,见多识广,博览群书,视野开阔,要做一个合格的、优秀的法官不仅在文化知识结构上要合理、要全面,更重要的是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研判能力,准确把握事件的核心内涵,梳理出来龙去脉,分析出前因后果,抓住要点抓住本质不动摇,要去粗取精,去为存真,看清事件的真相和隐藏在幕后的因素,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知识是死的,而每一个案件本身又是灵活多变的,甚至有些案件扑朔迷离、错综复杂,很容易干扰我们的视线造成错觉,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自然牵制了判决结果。所以,法官办案仅仅有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得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足够的法律实践。这些阅历和实践从哪里来,就七个字:学习学习再学习。要虚心向社会学习,虚心向前辈学习,回头向历史学习,锲而不舍地向书本学习,持之以恒地向时代和先进典型经验学习,做到朝过朝醒,不断反思,不断与时俱进。法官也要做有心人,要不断积累案件素材,选取典型案件,反复琢磨研究,积累有价值的指导性经验,由此举一反三,同类借鉴参考,异类加以引申而融会贯通。“不识庐山真面目,皆因身在此山中”,一个不善于思考尤其是不会换位思考的法官肯定是不合格的法官,一个不善于调查研究就信口雌黄的法官肯定当不好法官,一个缺乏逻辑思维不善于理性思考的法官就必然导致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个只知道使用冰冷的法律武器而缺乏人文关怀、缺乏情感温度的法官绝对不是优秀法官。
可以说,纵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虽然历史背景、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有所差异,但因为人心是相同的,人性是相通的,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希望人民幸福安康,希望国富民强,希望世界和谐安宁,希望社会文明进步。法官处理或判决一个案件要蹲下身子、静下心来,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工厂企业,走进群众家里,谈心谈话,了解民风民俗,掌握当事人心理动态,了解真相,摸清家底究里,搞清是非曲直,将心换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作为一名法官,这不是过门前奏,而是一个非常必要的环节,仅靠一纸诉状和几个证据是办不好案子的,在办公室的异想天开犹如隔鞋搔痒,也是无济于根本问题的。
法官要有实事求是的创新精神。作为一名法官,要站得端,行得正,所出之言,所行之事,要经得起群众和社会的检验。不能盲目跟风,就像办案一样,要有自己独立而正确的判断,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视线迷离失望,不能让自己的脚步脱轨走失。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一颗善良而诚实的心,多说几句有用的话,多做几件有益的事。刘备曾经就这样语重心长地教导其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今天用在法官身上也是恰如其分的。作为一名法官,应该拥有三把尺子,第一把是法律的刻度,第二把是纪律的标记,第三把是道德的尺度。这三把尺子既有交集,又有区别,这就是做人做事的底线和标杆。作为普通人来讲,这三把尺子量好了,大写的“人”字就树立起来了;作为一名法官,这三把尺子运用好了,就是一名合格的法官甚至优秀法官;作为一个法官群体,这三把尺子比对了,我们的审判事业,我们的法治事业就会未来可期、大有希望,离人民群众的期盼就会越来越近。作为一名法官,应以党纪国法为做人做事的原则和底线,要恪守职业道德,保持高尚的情操,培养正当的爱好和兴趣,自始至终不越做人的雷池,不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红线,保持一颗坚定而正直的心。作为一名法官,应保持一颗清正廉洁的心,公道正派的心,无私无畏的心。“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只有做到不徇私枉法,不贪赃枉法,不吃拿卡要,不充当诉讼的掮客,不与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搞勾兑、建立不正当利益关系,才能摆脱物欲的束缚,才不为人际关系所累,也才不至于陷入不正当利益格局而影响独立、公平、公正办案和行使法官的依法独立自主的审理权和裁判权。让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维护法律权威,树立人民法院的公信和法官的威信。让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自觉,创造依法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打造法治城市和文明乡村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的司法保障。作为一名法官,要具备朴实真挚的为民情怀。古人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作为法官,要真心为民,扶弱济困,尤其要为当事人着想,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他们的亲人就是法官的亲人,他们的痛苦就是法官的痛苦,他们的困难就是法官的困难,他们的期盼就是法官的期盼,他们的欢笑和泪水也是法官的欢笑和泪水。牵挂他们所想,惦记他们所念,常放心头,念念不忘,孜孜不倦,冥思苦想,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总会办好一件又一件案子,总会感动一个又一个当事人,总会化解一桩又一桩矛盾,总会确保一方一地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作为一名法官,既要查清案件事实,又要准确适用法律,还要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当然也有案件如果生搬硬套法律条款,也无法有圆满的结果。
所以,作为一名法官,既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又要依理服人,还要依法办案,同时还要融入人之常情,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干戈为玉帛,息事宁人,让双方握手言和。要依理、依法、融情,立体综合考究每一个案子,求同存异,寻找关键点和突破口,最终案结事了人和,完美收官。这既是办案的方法和手段,更是法官做人做事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雾散云开、失而复得的最高境界。作为一名法官,要有实事求是的创新精神和勇于突破、不断开拓进取的内在潜力和优秀品质。人们的观念日新月异,法官接触的案子也千变万化。这就要求法官要有自我革新的朝气、打破陈归陋习的勇气和自我提升的锐气,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体系,革除顽冥不化的迂腐落后观念,努力提升自己认识社会、改造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勇于挑战自我,挖掘自己的潜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不断注入新文化元素,丰富阅历,开阔视野,不断优化办案技巧,大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作为一名法官,要将理论转化为实际成果,万万不能当口头革命派,要将理论知识用于指导审案判案实践,还要将实践中典型的有益的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用于与大家分享和今后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司法实践工作,真正做一名有思想、有主见、有决断能力的优秀法官。
总之,作为一名法官,在新时代新背景之下,要从善如流,踏着时代的节拍,顺应改革的步伐,作司法体制改革的支持者与积极参与者,作法律尊严的坚定捍卫者,作社会公平正义的永远守护者。
(色达县人民法院 曹新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