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出强调。青少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和希望,但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和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层出不穷,如何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成为人民法院应当思考的课题。法院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有着天然的优势,应当在以下几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寓教于乐,“走进校园”+“请进法院”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一是开展法制副校长活动,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在“六一儿童节”“宪法日”“禁毒日”等关键节点,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二是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庭审,让青少年身临其境,现场接受法治熏陶,增强其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鉴别犯罪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三是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中小学校师生及家长走进法院,参观庭审场所,了解工作流程,旁听案件庭审,体验模拟法庭,“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二是寓教于审,“专业审判”+“心理疏导”推进法治教育专业化。一是成立少年审判合议庭。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二是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在家事案件中法院应更加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疏导,营造司法人文关怀。三是延伸司法服务关口。应加强诉后回访,通过电话约访、上门走访、慰问回访等形式,了解青少年判后生活、心理状况,促进身心健康成长、家庭和谐稳定。
三是寓教于宣,“线上宣传”+“线下普法”推进法治教育社会化。一是打造宣教阵地。建立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宣传阵地,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社会观。二是开展线上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法官在线释法说理。三是开展主题宣传。在“禁毒日”“宪法日”等节点向青少年发放校园安全、预防犯罪等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开展释法答疑。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人民法院应该有所作为、必有大为。(程梦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