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既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客观需要,也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连日来,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北京,普法宣传服务队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宪法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天津,法学专家领衔“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宣传周期间为群众奉上一道“法治盛宴”;在江西,青年普法志愿者、法官、检察官、律师走进社区乡村宣传普法,让宪法精神进村入户、入脑入心……事实证明,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对于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去,融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它不仅规定着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而且规定着公民自出生到老去跨越一生的权利和义务。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只有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宪法宣传周”活动如火如荼。统筹使用各种传播手段,充分发挥媒体和文化阵地作用,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加强宪法宣传制度化长效化,就一定能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筑牢宪法根基,释放宪法伟力,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