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音乐教学不是培养音乐家,不是让学生认识一两条音乐艺术规律,也不是学会一两种音乐技能,而是应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
但是在现在的学音乐教育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一基本的教育理念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主要表现在没有把音乐这门课程真正作为一门培养学生情感和审美能力的课程.“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着重强调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也就是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是音乐课教学的最基本要求.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人却忽视了这一点.无论是唱歌教学、欣赏教学还是音乐知识的教学,传统机械的教学方法完全无法达到审美教学的要求.比如唱歌课的教学,很多教师就是形式上单一地教会学生唱某个歌曲,片面地认为学生学会唱某首歌就达到了教学目的.即便是进行了识谱教学,也因绝大部分学生对识谱不感兴趣,导致唱歌教学纯粹变成了教歌的形式.教师一句一句地教唱,学生一句一句地跟唱,整堂课就是这种机械动作的反复.这样不仅抹杀了学生原来对音乐的兴趣,而且更谈不上培养对音乐的感受及综合审美能力.再说音乐欣赏教学,有的就是找来许多的音响资料,整堂课放音响,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听觉参与和思维参与的地位.而这种长时间的被动状态注定使学生对音乐课失去兴趣,当然也无从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及审美能力.音乐审美教学的本质是审美训练,即对审美观、审美能力、审美人格的训练。它既是一种价值取向,同时又是一种审美心理活动,它要求我们必须根据这些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案及教学手段,对学生进行真正审美意义上的培养.诸如此类的种种弊病最终导致整个音乐教学不可能让学生有情感体验及审美愉悦,与“审美核心”背道而弛。
那么,如何有效的开展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课呢?我相信这是许多同行们都遇到过不同程度的难题,经过这几年的音乐教学实践,再加上对课程标准的反复钻研,结合小学音乐教学的特点,我觉得“审美核心”的音乐教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创设丰富多彩的情景,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的美
在备课时,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创设一个优美的教学环境,以此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课堂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师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谈话、讲故事、做游戏等互动,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每一节课的挑战。然后教师再通过一些引导性的话语,将本堂课所要学习的内容向学生介绍,学生的热情被激发后,后续的教学活动就会顺利开展,课堂质量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教学目标也会顺利完成。
二、巧设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参与审美
处于小学阶段的学生,本身就具有活泼好动的特点,在教学活动中,要充分利用这一点,对教学过程进行科学设置,更好的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对教学过程进行设置的时候,教师应该尽可能让课堂的气氛轻松、活跃,让学生有参加课堂活动的欲望。同时,要注重对学生的引导,使其能够随着教师播放的音乐一起参与到活动中来,从而更好的强化学生的审美情趣。
三、优化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课堂很是枯燥乏味,教学方法也相对单一,这样不仅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也无法很好的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想要从根本上将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实现,在音乐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对教学方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尽量不要将机械的识谱和练唱分开来进行,避免学生产生厌学的心理。我觉得先教学生唱歌再进行识谱和节奏的练习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能够帮学生更好的对唱歌技巧的掌握,而且换一种教学方法,也更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由此可见,小学音乐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审美性,对儿童艺术审美能力的培养和全面综合素质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合理选择教学方式非常重要,教师应该结合小学阶段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出发,从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不仅能充分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能从根本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作者:唐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