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防控部署狠抓落实,综合业务部根据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确保案件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共促进。
综合业务部切实开展监督,做好预警,提醒业务部门绷紧“法定办案期限”之弦。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各类案件在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后,依法予以受理。同时为避免直接接触、实物传递致感染,检察院及时提示案件移送单位通过大数据智能辅助系统、电子卷宗光盘或机要等方式移送案件材料,并保证移送的电子卷宗制作规范,目录、内容完整一致;因特殊原因移送纸质卷宗的,严格落实消毒工作。
市检察院于2020年2月2日通过“两微一端”向公众发布了《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并通过多种途径告知律师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预约、阅卷等具体方式;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应通过邮寄或发送扫描件的方式;确需实地办理,应提前联系,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检察院将按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持续坚守岗位,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好案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工作不松懈。 (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