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4 10:19:29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泸州市城管执法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送市政府审查。为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研究论证修改,现将《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1月20日至2月19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zssfjlfk@126.com。

  (二)将修改意见通过信函寄送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11号(泸州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46000;联系人:赵霞0830-3108291、莫亭0830-3198313。

  (三)意见征集结束后,公众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将通过泸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反馈。


泸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