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泸州市城管执法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送市政府审查。为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研究论证修改,现将《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1月20日至2月19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zssfjlfk@126.com。
(二)将修改意见通过信函寄送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11号(泸州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46000;联系人:赵霞0830-3108291、莫亭0830-3198313。
(三)意见征集结束后,公众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将通过泸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反馈。
泸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