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扎实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区禁毒工作力度,加强禁毒教育宣传, 增强全民拒毒防毒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直接参与禁毒工作,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创建“青春无毒,健康生活”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能力,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积极参与禁毒志愿服务活动,根据上级的要求,在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的指导下,眉山市彭山区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决定联合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眉山市彭山区禁毒办、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眉山市彭山区文明办在全区范围内招募禁毒志愿者,成立眉山市彭山区禁毒志愿者服务队(设禁毒知识宣讲中队、禁毒微课宣传中队、禁毒文艺宣传中队、禁毒活动服务中队、禁毒关爱服务中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到7月15日止。
二、招募方式:
1、现场报名。可以到眉山市彭山区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注册。
2、电话报名。可以拨打协会办公室电话028-37688977、86601993 或13890366966报名,由工作人员电话指导完成网上注册。
3、填写禁毒志愿者申请表(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爱好填报各中队即设禁毒知识宣讲中队、禁毒微课宣传中队、禁毒文艺宣传中队、禁毒活动服务中队、禁毒关爱服务中队),等待审核通过即可正式成为中国禁毒志愿者。
三、招募条件 :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2、乐于奉献,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禁毒工作,能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业余时间参与禁毒志愿服务活动。
3、遵纪守法,自觉按照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眉山市彭山区禁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安排开展禁毒志愿服务。
4、有志愿活动实践经验或具有法律、心理、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四、禁毒志愿者的权利 :
参加禁毒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禁毒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供禁毒志愿服务时要求组织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安全保障;对禁毒志愿者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请求禁毒志愿者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请求禁毒志愿者队伍维护期合法权益;入队志愿,退队自由。
所有的禁毒志愿者发放注册志愿者服务证,并根据禁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情况在民政部志愿服务网上记录服务时长;对于表现优秀的禁毒志愿者进行评选,授予荣誉称号。
五、禁毒志愿者的义务 :
履行禁毒志愿者服务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禁毒志愿者队伍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损害被服务者合法权益;不得以禁毒志愿者身份从事赢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随时维护、更新本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禁毒志愿者的工作范围:
禁毒志愿者利用空余时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集体工作范围包括:
1、积极参加禁毒知识普及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2、结合自身特长、职业特点、生活习惯和交往范围,开展毒情调查。
3协助对吸毒人员开展矫治帮教、对涉毒家庭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
4、参加与禁毒宣传教育有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5、协助、配合禁毒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禁毒工作。
联系人:刘统华 联系电话:028—37688977、86601993,13890366966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市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