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洪雅县洪川镇柳街村一位76岁的老人杨某某到洪川司法所咨询,因为其子杨某洪、杨某荣不赡养他,生病住院后也不为他缴纳医药费,故想起诉两个儿子不赡养老人。
洪川司法所主动作为,联系柳街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杨某某家中,了解其家庭情况。通过走访发现,杨某某儿子较为孝顺,平时在他生病时也会有人专门照顾,但杨某某与家人及邻里关系不太融洽,村上调解多次皆未果。
洪川司法所组织杨某某、杨某洪、杨某荣等人,以及柳街村委会工作人员在洪川司法所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对杨某某进行了批评和劝导,也对其子女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一家人达成一致。次日,杨某洪、杨某荣在村委会将药费给付杨某某,杨某某也决定今后与家人一同好好生活。
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洪川司法所通过调解成功化解家庭赡养纠纷,化解老人与子女间的隔阂,拉进彼此距离,及时将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