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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可破”变“有产拍卖” 灵活处置资产审结破产案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王利 彭屏 发布时间:2024-02-01 11:00:37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破产案件。债务人四川宜宾某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等资产,虽对股东古某、胡某享有1050万、350万认缴出资款应收债权,但两名股东均无清偿能力。为实现债权人利益,法院与管理人研判后,决定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对二名股东享有的应收债权,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资产处置方式。经过三次挂网拍卖,该标的顺利成交,有效避免了债权人零受偿,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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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可破——终结破产程序

2023年6月27日,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浙江宁波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四川宜宾某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立案审查后,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债务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多年未经营,无工作人员、无经营场所、财务账册,全部银行账户仅有存款1,785.81元。同时,该公司股东胡某、古某分别有1050万、350万认缴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但是,胡某、古某均涉及数十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达数千万元且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无债务清偿能力。即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追收股东未缴出资诉讼,债权回收几率几乎为零。

2023年12月8日,因债务人破产财产无法支付破产费用,翠屏区法院裁定宣告四川宜宾某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转变思路——“无产”变“有产”

案件终结后,如何有效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起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承办法官一直在思考。

经与管理人沟通研判,并与债权人释法明理,最终决定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对股东享有的应收账款,并由管理人拟定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法院依照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依法将两笔应收账款挂网拍卖。两笔应收账款以账面金额的80%挂网拍卖,但是第一次、第二次拍卖均流拍。

流拍后,承办法官指导管理人迅速调整策略,结合财产管理方案中两次流拍后可以“一元起拍”的规定,利用1500万元债权与“一元起拍”的巨大反差,吸引了大量竞买人关注。2024年1月16日,经三名竞拍人六轮竞价,该应收债权标的以60001.00元价格成交。

以“一元起拍”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对股东的应收账款债权,是翠屏区法院转变工作思路,灵活处置应收账款类债权的新尝试。“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围绕债权人等各方利益最大化原则,创新债务人资产灵活、高效处置方式,着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持续释放市场活力。”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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