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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拜年】纳溪区法院:利剑再出鞘 “真金白银”到位!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发布时间:2024-01-23 10:10:16

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让申请人过一个欢乐祥和年,纳溪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等,促使两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露面,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最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支付2万元,剩余案款双方达成和解。另一起委托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则主动履行全部案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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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游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系朋友关系。2004年2月,游某某、陈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游某某向陈某供售预制板,并约定了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2004年9月,陈某出具欠条,载明欠款金额等。双方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微信联系,陈某在微信语音中表示同意履行债务,但未实际履行,游某某将其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经判决,陈某应当向游某某支付材料款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冻结其名下的微信、银行账户。微信、银行账户被冻结后,陈某觉得极为不便,遂主动联系申请人,提出了解决方案,诚恳地表示自己会积极筹钱,尽快解决,但自己经济确有困难,请求申请人多给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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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近日,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关系,他也将近60岁了,履行能力确实有限”,陈某向游某某支付了2万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游某某同意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拖了这么多年的事,这个案件你们收案才两天,我就收回部分材料款,太感谢了!”

另一起案件,申请人远在内蒙古,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与其取得联系,确认6000元案款已支付,该案成功执结。

年终岁末,执行不怠。纳溪区法院将抢抓春节前的“执行黄金期”,持续加大执行工作的速度与力度,全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暖心过新年。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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