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差欠电费232061.7元,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尚欠电费。经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费232061.7元,案件受理费4780元由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担。判决生效后,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2016年,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住所地社区等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对其财产进行调查,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于2016年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七年,在2023年11月,执行法官在执行另案中,为作为申请人的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到案款400余万元。通过系统关联案件检索,执行法官将涉及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多名债权人关联出来分配案款,其中包括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执行法官将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的电费232061.7元、垫付的案件受理费4780元,合计236841.7元案款支付给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至此,国网四川叙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叙永县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事关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执行难问题不解决,“法律白条”将越积越多,进而影响投资交易流转、腐蚀市场诚信根基。2023年12月11日国网叙永供电公司送来锦旗一面“保护国有资产,护航企业发展”。近年来,叙永县人民法院聚焦影响执行工作现代化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行理念、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水平,发挥好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主力军作用,抓好做实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为叙永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