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曾书敏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涉本地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
原告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按照被告屏山县某供应链管理公司的要求及设计图纸加工被告所需要的包装制品,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17日,原告按照提供的采购订单要求及设计图纸加工陆续向被告提供包装制品,双方结算后,因被告拖延支付款项,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屏山县某供应链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违约金、诉讼费等共计577635.4元。
案件受理后,因事实清楚且被告有调解意愿,该案移送至曾书敏调解工作室。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解释和细心调解下,原告同意折中办法分期支付,并放弃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曾法官充分考虑了被告的实际困难,双方在法庭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法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近年来,屏山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时,综合考虑双方诉求,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优先进行调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