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期间,仁寿县司法局龙正司法所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涉及农户14户,有效防止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010年11月30日,龙正镇增产村7组村民王某君与6组邓某成等14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用邓某成等14户责任田20.4亩、责任地3.13亩用于养殖业。合同约定王某君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支付次年的土地租金,租金按当年黄谷市场价支付。按照合同约定,邓某成等14户2020年的土地租金,王某君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但截止今年5月,王某君仍未将租金付给村民,14户村民意见很大,多次到村调委会反映,希望事情得到解决。
为了防止事态扩大,5月3日,司法所和调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宣讲法律、充分说理、动之以情的教育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避免了事态升级,消除了激化隐患。(瞿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