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4日,叙永县司法局赤水司法所工作人员将代领的民事判决书送到赤水镇中沙村村民老宋家中,圆满完成该案法律援助任务。
据悉,老宋和老王(女)婚后生育了独子小宋,老王在小宋3岁时就已去世。老宋独自含辛茹苦将小宋抚养成人,小宋与妻子结婚生子并长期定居贵州。后父子二人因小事发生纠纷,小宋好几年未回老家,也不接听老宋的电话。老宋今年67周岁,年老体弱多病又无经济收入来源。
因生活拮据,且村社多次联系小宋调解无果,老宋于2023年3月向赤水司法所反映小宋不赡养自己,希望获得帮助。赤水司法所及时向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老宋情况并协助老宋申请法律援助。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指派赤水司法所所长、公职律师吴术青和司法协理员姜川办理该案。
承办人员多次欲与小宋取得联系,试图通过律师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但小宋均不愿意配合,态度恶劣,难以沟通。承办人员不得不转变思路,多次到公安机关调取身份信息、亲属关系等材料,收集整理老宋费用支出等证据材料,协助老宋诉讼。考虑到老宋腿脚不便,承办律师联系法院法官,希望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审判该案,同时教育其他村民依法赡养老人。6月29日,人民法院在赤水镇中沙村公开开庭审理老宋诉小宋赡养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承办人员代理意见,判决小宋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给老宋直至老宋去世。司法所工作人员代宋某交纳诉讼费用,代领民事判决书并送到宋某家中,极大方便宋某依法维权。
赤水镇离叙永县城较远且交通不便,村民如何获取便捷高效法律服务成为赤水司法所必须破解的难题。赤水司法所聚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和堵点,加强与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联动收集问题需求,加强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动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