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推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5月29日,眉山市司法局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培训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树明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张勇主持会议,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司法局70余人参会。
会上,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东坡区司法局、青神县司法局分别对行政调解工作做了交流发言。李树明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目前行政调解工作存在的阵地建设不规范、人员力量薄弱、配套制度不健全、社会知晓度低等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调解对平安眉山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规章制度,保障行政调解工作基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和宣传引导,切实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工作推进会后赓暨召开了《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专题培训会。四川师范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熊宇对《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对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和调解技巧进行了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行政调解责任意识,提升了调解能力和水平。
张勇对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希望相关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委员会,强化市县两级部门联动,畅通行政调解案件信息报送,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大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