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东坡区司法局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探索“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从加强制度管理、注重专业效能、发挥典型引领、健全经费保障等入手,狠抓稳打,逐步建立起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年轻化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到“矛盾不上交”,为“平安东坡”建设增活力。
精准培训,打好队伍“本领牌”。实施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制度,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吸纳律师、一级调解员、金牌个人调解室调解员等作为培训师资力量,采取集中授课、远程视频、专题讲座、以案释法、文章选读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学以致用,学思践悟,提升工作质效和个人素质。
严格绩效,打好队伍“严管牌”。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级评定制度。依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采取评分制,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目标考核。打造素质过硬队伍,组织参观三苏祠廉政教育基地,传承三苏家风家训,将“东坡精神”融入调解工作。
落实经费,打好队伍“保障牌”。区级财政保障调解工作经费260万元,推行《眉山市东坡区人民调解个案补助发放办法(试行)》,制定分级分档审核标准,完善申报流程,规范卷宗档案,发放相应等级补贴。2022年共发放个案补助8万元,发放个人调解室、行专调委会运行经费14万元,激发调解活力,形成长效机制。
(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