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放榜啦!一起来看看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成果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李泓稷 发布时间:2023-05-18 10:52:19

经过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环节比拼,“泸州市首届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评选活动圆满落幕,共12个创新实践案例脱颖而出,成功上榜。快来看看都是哪些“新鲜事”。

【案例1】

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三段式”并联极速审批改革

2022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投资项目并联极速审批改革工作,聚焦项目审批体系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创新开展极速审批改革。通过重构审批程序,推行“三阶段”并联审批、提前介入辅导、项目审批管理数字化、专班运作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投资项目总体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减70%以上,涉审中介服务时间压减50%以上,审批效率大幅提升,项目审批办事更加便捷,有效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的制度性成本。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由法定时限11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6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由法定时限9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9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时间由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泸州市罗汉片区环境整体提升工程等53个项目已通过极速审批方式完成前期阶段并联审批,柏木溪生态公园项目等34个项目已通过极速审批方式介入前期辅导和并联审批。‍

【案例2】

市司法局:深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为加强我市乡镇(街道)的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乡镇(街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市司法局牵头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全市126个乡镇(街道)实现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100%覆盖,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制定出台《合法性审查范围清单》,明确乡镇(街道)将党政重大决策事项、党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7大类事项纳入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创新审查模式,将区县司法局、司法所、法律顾问、镇街自有法律人才等纳入合法性审查力量,推广“镇街主管+司法所实施+内设机构参与”模式。创新工作思路,在江阳区探索“区级总管+顾问专员+分配使用”模式,在区级层面设立合法性审查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员,对口联系区内15个乡镇(街道),并负责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

自2021年9月启动以来,全市各乡镇(街道)共审核4427件次,其中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62件,合同1420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231件,其他政策、涉法事务2714件。相关经验做法和成效被省政府《政务晨讯》予以刊载,《四川日报》进行报道并专题评论。‍

【案例3】

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以法治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以包容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过实施“三张清单”“三大举措”“一案三书”等措施,打出包容审慎监管组合拳。

“三张清单”:一是“不予处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10个领域71项;二是“减轻处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10个领域48项;三是“从轻处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9个领域50项。通过落实“三张清单”,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三大举措”:一是依据“不予处罚清单”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纳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二是对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年报公示的一般性检查信息存在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暂不列入或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是进一步完善失信主体的法律救济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的修复、移出、异议处理程序。通过强化“三大举措”,避免企业因上述情形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等方面受到影响,导致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一案三书”:规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通过普通程序查处的不予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案件中,市场监管部门除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外,还同时送达行政建议书和指导行政相对人提交信用承诺书。“一案三书”落实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指导市场主体认识改正错误,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减少“以罚代管”成分,形成“以案促改”功效。‍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施包容审慎处理行政执法案件超680件,其中“首违不罚”案件100件,预测可能免罚金额200多万元,持续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4】

市林业竹业局:扎实推进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破解林业行业“企业违法、生态受损、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助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落地生根,市林业竹业局牵头推进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促进涉林生态环境损害与赔偿修复进入良性循环。

创新涉林损害索赔方式,探索建立赔偿义务人采取公开道歉、植树造林、巡山护林、公益宣传等方式履行赔偿义务的新机制,切实提升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治宣传效果。赔偿义务人支付赔偿金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赔偿金为计算基准,折算为公益性劳动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2022年有25名赔偿义务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11起。

建立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配合机制、专业团队保障机制等三大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先行先试,林业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量居全市第一。

2022年以来,市林业部门办理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2件,收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4.612万元;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涉林生态环境公益诉讼28件,索赔生态修复价值140.28万元。

【案例五】

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

同址同业主体变更登记承诺制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探索推出同址同业主体变更登记承诺制,在“一地一证”原则下,有效破解经营主体变革后许可证“不能办”“办得慢”难题。该项改革经验被评选为四川省便民服务“三化”建设优秀案例,列入四川省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全省推广,2022年作为四川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获全省推广,2023年入选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在全国信用工作现场会进行发布。

对于在同一经营场所从事相同行业的新市场主体,在确保现场条件、设施设备等关键项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按审批机关告知的内容作出承诺,即可立即注销原许可证,取得新许可证。推行“一表两书”减材料,制定申请表、告知书和承诺书,实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份材料,跑一次路,即可取得相关许可证。通过后置现场核查,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间,解决了“办得慢”的问题。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例,将现场核查环节后置,节约了至少10个工作日。

截止4月底,已有830多个经营主体通过该模式快速办理相关许可证,平均压缩办理时限6.2个工作日,减少材料66%。


【案例六】

江阳区:

“三化”统管助推街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2022年4月起,江阳区正式建立市内唯一由区级统一经费保障、统一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统一招聘审核人员、设立专门场所的街镇法律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查的统管模式,着力化解街镇法治专业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有效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推进全区依法行政。

制定街镇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清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决策等7类重要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制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明确审查程序、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打造全流程闭合式审查模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审查质量。推出合法性审查文件“云办理”,实现合法性审查报送登记、备案审查、协助审查、督促纠正全流程“一网通”,切实解决以往线下审查费时费力的不足,实现各街镇与服务中心之间的高效协同。今年一季度,街镇合法性审查网上办理323件,实现100%网上办理。

自成立以来,服务中心开展合法性审查1126件,其中民事合同类629件、行政协议类42件、资金类145件、事务类100件、项目类39件、规范性文件类3件、议题类411件、其他涉法性文件类41件,切实做到“应审尽审”,促进街镇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案例七】

龙马潭区:

商业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枫桥红”模式

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龙马潭区在玉带河商业区建立全省首个综合性商业区“枫桥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探索“枫桥经验”创新实践。

区委政法委党支部派出22名党员联系工作站,同时辐射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14个区级部门党组织的570多名党员,每天坚持1名党员坐班,构建以党委牵头、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具体推进实施的组织保障架构。建立健全商业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行日报告、周研究、月分析,主动对接企业,落实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建立问题台账,分类甄别矛盾纠纷类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实行调解三步法,调解前热情接待,耐心疏导,对诉求进行甄别、分类转送和交办;调解中公平公正,对矛盾纠纷采用专家调解、多方调解、引入司法途径等方式分类处理;调解后适时回访,提升满意度,及时排除纠纷隐患。

自2020年4月6日挂牌成立以来,共排查、化解玉带河商业区矛盾纠纷185件,其中物业纠纷135件,租赁合同纠纷30件、消费权益纠纷20件,商业区内矛盾纠纷上行率下降了9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案例八】

纳溪区:

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2022年,纳溪区被列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纳溪区作为泸州市县区级唯一一家试点单位,紧紧围绕打造“三维联动”“两级共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监督格局、加强“民生领域”“重点部门”执法监管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构建“司法行政+职能部门+街镇”工作格局,形成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牵头协调、职能部门精准发力、街镇网格精细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闭合链条。邀请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政法委、编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引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共同参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多元化。健全高效畅通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立每月“行刑衔接”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规范涉企执法监督,将是否存在执法越位、“一刀切”粗暴执法、过度重罚等执法行为等纳入监督范围。规范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开展综合执法监督和专项检查30余次,抽查行政执法案件162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个。

【案例九】

泸县:

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建设 护卫群众健康

泸县认真践行“执法为民 护卫健康”的宗旨,通过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卫生监督工作方式,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科学化、职业化,有效提升监督执法效能,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作风行风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等“六个建设”,将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打造成为“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综合实力。

推行“执法+专家”“执法+质控”“信用+综合监管”“互联网+执法”方式,推行“错时执法”工作机制、信用评价监管机制,推行游泳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废弃物在线监管,实现精准化、数据化管理,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按照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综合风险评定,初步建立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制度,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自我监管约束,守护劳动群众身体健康。

【案例十】

合江县:

“法治茶馆”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站

“法治茶馆”坐落于合江县尧坝古镇地标性建筑——古色古香的大鸿米店。针对本地群众和外来游客喜爱到大鸿米店饮茶休闲的习惯,合江县开创“政府买单,群众喝茶”,于2022年对“法治茶馆”进行升级改造,融入线上新媒体服务,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

构建沉浸式“茶馆普法”新体验,整合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干警、律师和“法治快递员”群体,建立一支专业过硬而“接地气”的宣讲团队,增设“法治答题”联动新环节,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的大白话,形成了集茶香、古韵和法理三者有机融合一体、独具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艺术。打造“茶馆调解室”,营造“以和为贵”的整体氛围,开展“茶化心事”调解工作,让矛盾纠纷在茶香古色中慢慢消解,握手言和。开展“巡回法庭”进茶馆活动,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把庭审开到茶馆里。在“法治合江”微信公众号建立“法治茶馆”专栏,采用“线下宣讲+线上直播”的方式,将法治宣讲过程通过“法治合江”微信视频号同步直播。

“法治茶馆”自开馆以来,已开展法治宣传110余场次,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次,线上直播16场次,直播累计点赞15万次,深受游客和当地群众的喜爱。

【案例十一】

叙永县:

把好优化营商“航船舵”

2022年6月,叙永县高标准建成运行“叙永县合同管理服务中心”,以“合同审查+履约监管+成效评估”有效督促政府类合同依约履行,着力防范违约风险,以诚信政府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合同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抓总全县政府类合同管理服务工作,管理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整合全县29个职能部门资源,汇集32名法律、审计、财会等专业领域人员组成专家库,有效充实政府类合同管理服务力量。实行分级审查,明确部门、乡镇职责权限,压紧压实审查责任。实施包保联系,落实一对一包保,点对点督促指导全县23个乡镇、36个部门,确保责任落地落实。近1年来,合同管理服务中心参与乡镇、部门重大事项会商研判268次,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建议105条,有效减轻政府类合同违约风险。

贯彻“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事前会商研判“安心”签订,事中监督提醒“放心”推进,事后总结评估“省心”运用。合同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指出合同问题197件次,提出整改建议169件次,落实个案跟踪指导服务46件次,发出违约风险提醒39件次,开展联合审查指导22件次。

近一年来,叙永县政府类合同履约率提升了46.5%,纠纷发生率下降了38%,有力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案例十二】

古蔺县:

打造法律服务综合体护航酒业发展

古蔺县加快建设“区域法律服务高地”护航全县酒业发展,成立并运行了“古蔺县酒业发展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下设重大项目法律保障、基础公共法律服务、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保护、酒业矛盾纠纷调处、企业破产、生态环境保护等七个工作组,从政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人社、行政审批等14个单位中抽选了50余名人员组建酒业发展法律服务专家库,选聘“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作为酒业招商引资项目法律顾问团队跟班服务,构建起“业务骨干带头攻坚、行业专家出谋划策、购买服务兜底补充”的强劲工作队伍。

“中心”建立“结对服务、走访调研、会商研判、回访评价”等核心运行机制,形成了酒企招引、落地、经营、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保姆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中心通过“磐石”“春雷”等13次专项行动,打击侵权案件38件,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依托“天翼云”法治在线咨询系统以及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开展法治体检51次,帮助酒企优化生产、销售等环节制度200余份。专班进驻酒业园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1件,化解率达98%。指导20余家企业完善排污建设,查处非法排污企业30家,开展公益环境诉讼100余件。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