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仁美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涉诉纠纷

来源:丹棱县司法局 作者:张宇 李兰英 发布时间:2023-04-28 09:41:26

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近日,丹棱县仁美司法所联合丹棱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诉纠纷。

仁美镇金藏村村民杨某驾驶摩托车将同村村民骆某撞伤致死亡,丹棱县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全部责任,丹棱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1682646101981.png

本案民事赔偿部分,丹棱法院判决肇事者杨某支付赔偿款近50万元,但肇事方只赔偿了受害方3万元,后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因未查到杨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一时陷入僵局。

受害方家属多次找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乡镇主要领导反映其家庭困难,希望能及时获得赔偿,否则希望判处肇事者监禁刑,因受害方与肇事者家属之间产生过冲突,且肇事方赔偿意愿不强、赔偿能力不足,加之纠纷发展有进一步激化趋势,为避免矛盾升级,仁美司法所积极参与协助本案民事及执行部分的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镇村两级干部多次到肇事者家做家属工作并告知相应法律后果,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受害者家属交流谈心,告知肇事者家的经济情况及其他救助渠道,同时积极协助受害者家属向法院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

经过不懈的努力,4月6日在法院见证下,双方在仁美司法所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肇事者家属代杨某支付受害方赔偿款10万元(已支付7万元),受害方则当场出具了《谅解书》给法院,至此,该涉诉纠纷得以化解。

(张宇 李兰英)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