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内江市东兴区高梁镇团结村村民罗开见等15人在本村成立的东兴区卫东种植专业合作社(下称专合社)从事花椒种植等工作,劳务费按日计算。2019年起,专合社开始拖欠劳务费不支付,经过多次催收,专合社和法人代表文某某于2021年9月进行结算并出具欠条,欠款共计81676元。
2023年2月10日,15名农民向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快速受理机制,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当天承办,全部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律师调查取证、沟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罗开见等15人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4月19日领到劳务费共计30000元,剩余劳务费将于明年年底前付清。
受到法律援助的农民领钱现场
此案的成功办理,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彰显了司法公平正义,维护了东兴区的和谐稳定。(谢译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