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4月17日下午,屏山县人民法院与宜宾港力公证处举行了“司法辅助工作合作协议签约授牌仪式”。屏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国刚,屏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亨,宜宾港力公证处主任陈北秋等人员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吴亨主持。
谢国刚与陈北秋分别代表屏山法院和宜宾港力公证处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举行了港力公证处《驻屏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室》授牌仪式。陈北秋表示,本次签约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打造便捷诉求表达新渠道提供了更多途径,港力公证处将继续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的职能,在法院民商事诉前多元化解纷过程中,创造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
谢国刚表示,屏山法院与港力公证处的签约合作后,我院将继续与港力公正处一同继续拓展合作宽度、挖掘合作深度,遵循减诉分流,便利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更加有力的推进公证制度在屏山县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作用,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实施方案,提升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