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谋划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结合乐山市委领导有关批示要求,4月11日,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总结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专题研究市委领导关于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行政审判“两降一升”等重要批示办理情况,提出下一步举措,初步审议《中共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杨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近年来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推进立法、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法治社会建设)、守法普法(法治文化建设)4个领域工作的主要情况,梳理制度机制、总结做法成效、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改进对策。会议围绕实现省委依法治省“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目标,聚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法治项目创新提升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讨论分解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起草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会商加力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需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会议认真学习市委领导关于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批示,对全市11个区县、市委组织部等14个市级部门(单位)和乐山师范学院等3个在乐高校推进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部门(单位)反馈信息和会上讨论结果,梳理法治人才共育机制不够完善等3类问题,提出加强校地合作等具体措施。
会议初步审议《中共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部署安排,结合乐山法治建设实际,争先作为,建立健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研究制度。法治课题研究要重点围绕推动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长期未解决的法治建设难点堵点等8个方向,深入基层、实地调研、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市委领导关于行政审判“两降一升”批示要求,健全行政违法行为自纠制度,建立定期通报、约谈等监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实质运行及争议实质化解,推动“府院联动”常态化、规范化。
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副组长及联络员,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