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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纠纷,暖心调解化“心结”

来源:古蔺县司法局 作者:王霜 发布时间:2023-04-12 15:42:10

近日,古蔺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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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牟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牟某重伤,由于双方对后续治疗费用、赔偿金额争议较大,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向古蔺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申请调解。接到申请后,永乐司法所第一时间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意见和诉求。经过对事故情况进行多方调查、核实,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向双方当事人作出详细的解释,与双方当事人实打实、心碰心地交流出调解意见终于打通了纠纷症结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约定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人民币35万元,现场支付24万元,并在2年内分期赔付人民币11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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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司法所聚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街道、各村(社区)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调解队伍,积极探索有效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群众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把准矛盾“症结”,持续发力,积极化解社会重点、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着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摸清风险底数,真正下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先手棋”,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永乐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15次,指导、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5件,涉案金额达38.5万元,履职尽责,使广大群众信任调解、选择调解、参与调解,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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