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当事人张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牟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牟某重伤,由于双方对后续治疗费用、赔偿金额争议较大,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向古蔺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申请调解。接到申请后,永乐司法所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意见和诉求。经过对事故情况进行多方调查、核实,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向双方当事人作出详细的解释,与双方当事人实打实、心碰心地交流,给出调解意见,终于打通了纠纷“症结”,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约定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人民币35万元,现场支付24万元,并在2年内分期赔付人民币11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
永乐司法所聚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街道、各村(社区)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调解队伍,积极探索有效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群众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把准矛盾“症结”,持续发力,积极化解社会重点、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着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摸清风险底数,真正下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先手棋”,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永乐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15次,指导、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5件,涉案金额达38.5万元,履职尽责,使广大群众信任调解、选择调解、参与调解,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