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的义务。近日,丹棱县司法局齐乐司法所联合唯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成功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梅湾村一村民到丹棱县唯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反映其父母共有7个子女,现父亲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必须请人护理和照顾,母亲由大哥赡养,现已去逝,父亲目前住在二哥家,但二哥一家忙着管理果树无暇照顾父亲,觉得父亲得不到很好的看护,便自行请了一个护工照看父亲,现因护理费用支付问题与其他几个姊妹弟兄产生纠纷,希望调解室能帮助调解这一纠纷。
唯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立即向齐乐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梅湾村书记了解具体情况,原来主要的焦点在于:之前政府征用了一部分土地,几个妹妹认为其中有父亲的一份,二哥应该先将父亲的那部分补偿费拿出来支付父亲的护理费、医药费等,花完之后几个妹妹才愿意分摊部分费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调解室向司法局汇报,共同商定整合资源攻坚调解。确定方案后,齐乐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室调解员主动下沉,从亲情感化、法理情理劝导入手,耐心做起几个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讲解《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相关法条,告知当事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对年老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经过前后多次的做工作,几兄妹思想上都有所动摇。3月21日,调解员又组织几兄妹到村委会现场协商,兄妹六人最终达成一致,签署赡养协议,齐心协力让父亲老有所依、安享晚年,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陈法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