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3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眉山东坡区运用“123”工作法,纵深推进《暂行办法》全面、及时、高效落地落实。
开展“一轮学习”。《暂行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有力举措,东坡区深刻认识到《暂行办法》对于“法治东坡”“平安东坡”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并报告区委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区司法局率先在局机关开展动员学习,由党组书记、局长领学,就《暂行办法》出台的意义及规定的行政调解原则、范围、程序等重点内容深入学习、探讨,单位职工结合学习讨论,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工作建议。同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行政调解办法解读》,向各区级行政部门、镇(街道)进行宣讲,并要求针对各自领域、各自辖区实际,及时组织专题培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
落实“两个试点”。一是“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模式试点。畅通调解渠道,打破信息壁垒,共享调解专家库、交流典型案例、共享共性培训资源,充分打好组合拳,实现“1+1>2”的定分止争成效,推动《暂行办法》落实落地。二是“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单位试点。结合案件数量、调解质量筛选出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两个区级行政部门进行试点。运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律师设立行政调解室,制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形成以《暂行办法》做依托,行政单位做抓手,两支调解员队伍出实效的新格局。
进行“三维宣传”。一是机关全面讲。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区各行政单位结合自身特点,采用“一把手领学+干部职工自学+各单位集体学”的模式,切实强化全区各行政单位对《暂行办法》的重视程度、学习深度、落实力度。二是阵地大力推。组织专家、律师担当顾问,设计制作《暂行办法》宣传手册,明确工作流程图,开展集中宣传,提高《暂行办法》群众知晓率;将学习宣传《暂行办法》纳入常态化法治宣传工作,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宣讲,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场。三是网络全面铺。由以“微东坡”为首的东坡区公众号矩阵以及东坡老家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转发百余次,阅读千余次。
(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