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昨天我已经收到公租房入住通知了,这下能在过年前入住‘新房’了!”2023年1月13日,刑满释放人员陈某某向齐乐司法所打来致谢电话,感谢丹棱县司法局及齐乐司法所的协调,帮助其在兔年新春即将来临前夕,成功申请到公租房。
齐乐司法所会同齐乐镇劳保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为陈某某薪资问题与机械厂负责人沟通协商。
今年32岁的陈某某因吸食毒品并犯贩卖毒品罪,先后接受强制戒毒、监狱服刑,2022年10月刑满释放。释放回乡后,陈某某方才得知父亲因赌博已将家中房产变卖,加之母亲早年改嫁异地,陈某某一时间难觅去处,只能暂住亲戚家中。了解到该情况后,齐乐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与陈某某对接,会同齐乐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与陈某某面谈,进一步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司法局。
经了解,刑满释放两个多月来,陈某某一直暂住在亲戚经营的茶铺中,解决了短时居住问题。在亲友的帮助下,陈某某又寻得县内某机械厂学徒工的工作,奈何文化水平受限,工作22天后仍难以熟悉新型机械操作技能而被迫辞职。其后,陈某某再寻得一送水工的工作,目前工作较为稳定,但都尚未领取工资。
考虑其暂无稳定经济来源,齐乐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协调镇民政办,帮助其办理了1000元的临时救助申请手续,并指导其前往县住建部门办理公租房申请手续。考虑到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帮助陈某某尽快入住“新居”,县司法局多方协调,以最短时间帮助陈某某完成资格审核等手续,1月13日,陈某某接到县住建部门发来的入住通知。为帮助其温暖过节,齐乐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则为陈某某送上床上用品、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解决陈某某居住问题后,1月16日,齐乐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其解决了薪资讨要纠纷。因性格内向、不善言辞,陈某某从机械厂辞职后,只拿到600元的薪资。碍于该工作系亲友介绍,且自己是有“前科”人员,未敢主张自己的合法薪资。
在齐乐司法所工作人员见证下,陈某某与某机械厂负责人签订薪资纠纷调解协议。
得知该情况,齐乐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对接齐乐镇劳保所、齐乐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共同与某机械厂老板沟通协商。经过耐心释法,某机械厂老板当即与陈某某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陈某某剩余薪资1600元。
领到工资后,陈某某眼眶湿润,不住地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请放心,今后我一定认真工作,把日子越过越好!”
(曾筱慧 李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