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县司法局方家司法所真情做工作,成功调解一起久久上访没有解决的信访积案。
村民陈某多次到镇信访办诉说自家与当地某砖厂土地租赁纠纷。仁寿县司法局方家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某的信访事项后,主动询问其事情发生的经过。据陈某说:自家去年将坡地出租给砖厂,签署了一次性三十年的租赁合同,后觉得租金较低,而且自家坡地上的树木长势比邻居的要好很多,应该得到更多的租金。
陈某通过村委会和砖厂老板多次协商无果,走上了上访的道路,先后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多方了解,陈某说的情况属实,只是希望加点租金,并不是想闹矛盾。随后,司法所和镇信访办到砖厂现场办公调解。
双方调解许久僵持不下,调解一度陷入了被动局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到双方情况,一方面给陈某讲解《合同法》中合同签署过后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和合同的履行“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另一方面给砖厂老板做工作,看在陈某家庭也确实困难的情况下,适当额外给点补偿。
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此,一起多次上访没有解决的信访积案,在司法所的成功调解下圆满化解。(黄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