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李永高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市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0年全市立法工作任务,围绕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决议决定的调研、起草、审议、修改、实施工作作出详细安排,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参会部门总结汇报了近期立法工作进展,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强调,一是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工作,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立法协调小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自觉推进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二是务必严格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牢固树立“小切口、大纵深”思维,坚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三是务必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严格落实“专人专班”制度,坚持人财物集中保障,提升行业专家参与率,不断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水平。四是务必坚持科学工作方法。认真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充分调研找准问题,既广泛又有针对性的征求意见,强化法规执行,运用多种手段确保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