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县仁美司法所 “五建五破”助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案结事了

来源:丹棱县司法局 作者:吴丹 发布时间:2022-10-13 17:06:12

为充分整合基层政法力量助力基层治理,丹棱县司法局仁美司法所与张场法庭结合仁美镇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庭所协作5项机制,提升解决矛盾纠纷的质效,确保将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在基层,

一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破解纠纷难解难题。司法所与辖区法庭按照《矛盾纠纷庭所协作调解机制》每月对排查到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涉稳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寻求法律支撑,共同会商制定化解办法,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经验总结。机制建立以来,共开展分析研判会2次,化解疑难矛盾纠纷3件。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破解信息不畅难题。制定司法所与法庭信息共享方案,就双方办案所需信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可相互查询,以此打通信息畅通的渠道,确保信息共享互通,提升了纠纷案件调解和审理的质效。截至目前,司法所与法庭共享信息10余次,促进有效化解矛盾和庭审结案5件。

三是建立培训提能机制,破解业务不精难题。以所庭联合的方式,每年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通过点评调解文书、现场指导、邀请旁听案件审理、发放有关业务书籍等形式,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调解员业务技能。截至目前,共举办培训班2场次,发放业务书籍70余册,调解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四是建立优先受理机制,破解效力质疑难题。法庭对涉及人民调解的案件实行“优先确认、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三优原则。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法庭将第一时间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或者建议给司法所或原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张场法庭共立案230件涉仁美辖区司法确认11件。

五是建立诉调协作机制,破解案结事不了难题。法庭在立案前或审理前可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法庭及时向司法所委派进行调解。调解未果的,法庭立案审理。在诉讼阶段,法庭结合实际情况邀请司法所参与调解,协助主审法官共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司法所参与法庭调解5件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吴丹)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