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公证处查实一起隐瞒继承人欲骗取公证书的案件。
申请人胡某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时,发现申请人的陈述与提交的证明材料中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公证员通过实地走访被继承人生前居住的村民委员会和周边群众、前往公安户政中心核实等方式开展核查,发现该申请人提供的亲属关系承诺书与真实情况不相符,故意遗漏了继承人,且遗漏的继承人现状处于无法联系状态。
古蔺县公证处完成情况核实后,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及理由,并当面对申请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法治教育,告知申请人应当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将要承担严重后果。如果因提供虚假证明办理了公证,申请人和出具虚假证明的机构都将面临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行业作为社会信用的维护者和推动者,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司法公证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骗取公证,都是对诚信的戕害,更是违法之举。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古蔺县公证处拒绝办理该公证,维护了司法公证的公信力与权威,守护了诚信道德建设的底线。
(赖正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