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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司法局 “三个坚持”推进驻村法律顾问工作

来源:彭州市司法局 作者:许静 发布时间:2022-07-20 14:23:04

为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驻村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法律咨询、诉讼维权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彭州市司法局以“三个坚持”扎实推进驻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职能下沉助力基层治理。选派责任心强、综合业务能力过硬的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城乡社区治理各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同时采用驻点式服务、“互联网+”在线服务、流动式入户服务等多种形式,全力保障公共法律末梢服务普惠精准、优质高效。

二是坚持法律顾问驻村值班工作制度。已担任202个村(社区)的驻村法律顾问按照《彭州市有偿型村级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要求坚持至少每月驻村值班两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并由派出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更换其他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接班,确保群众的法律需要。

三是坚持构建评价体系量化考评反馈。以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采取概率抽样、实地走访等科学研究方法,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客观性数据日常统计、主观性指标季度调查,将群众对驻村法律顾问的认同感和对法律服务的感受度通过指标指数进行评估,针对失分指标和服务建议的分析,动态调整工作重点,弥补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

(许静)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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