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权力,贯彻落实《四川省规范使用行政权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方案》的要求,青神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完善审查机制、严格文件清理、抓好学习宣传等举措,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完善审查机制。按照《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突出审核重点。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椎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备环节。2019年至今共进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76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未出现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
严格文件清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对近五年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5件,其中继续有效22件、废止21件、失效52件。参与党内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
抓好学习宣传。根据《青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规定》,制定《2020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纳入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中,做好对领学单位的指导和学习资料的审核工作,增强各部门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与运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普法指导,促进全社会竞争法律意识的提高。(李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