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眉山市司法局认真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实效。全市6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先进司法所,3个司法所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司法所被确定为中央政法委联系点,省级规范化率达93.75%。
坚持问题导向,高位推动司法所建设
“两项改革”后,全市司法所不同程度地存在场所被乡镇“统筹”现象,司法所场地问题出现反弹。为深入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眉山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多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纵深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局班子成员定点调研,全面分析全市司法所建设情况,将情况分别通报给县(区)人民政府并提出整改意见。召开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剖析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司法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安排部署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县(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项目,列出问题清单,实行“一所一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坚持上下联动,打造特色司法所品牌
市司法局党委积极探索市县(区)共建特色亮点司法所工作,采取市县(区)共建的方式,合力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司法所。通过1年的实践与探索,成功打造了“守护江口沉银宝地法律‘小兵’”——彭山区司法局江口司法所、“‘法映丹心、七彩杨场’法治文化阵地”——丹棱县司法局杨场司法所等7个特色亮点司法所。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合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仁寿县将全县27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仁寿县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分两年建设,拟投入资金1350万元;彭山区召集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专题研究,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各县(区)司法局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各方资源,盘活闲置资产,全力改善司法所办公用房条件。2021年,市县共投入资金464万元,通过改建、搬迁、腾退、协调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司法所办公场所问题,实现所均120平米以上独立办公用房的标准。
坚持主动作为,优化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充实基层优秀人才队伍,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180人,实现所均3人以上。重视群众需求导向,强化服务集成,充分发挥司法所“一所六站点”职能作用,实现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各项职能的内部联动,加强与信访、残联、劳动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综合服务优势。积极参与法治扶贫,开展专项行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纠纷调处、重要合同审核,拓宽法律服务受众面,落实应援尽援,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法律服务面对面”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效率,让司法所成为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之家”。
(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