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彭州市司法局抓好“三个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力促全市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
大力推动行政复议基础建设。印发《彭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改革要求和责任,规划进度安排;聚焦改革内容和标准,落实行政复议独立机构、打造独立接待窗口、调解室、听证室、审查室、档案室等功能性办公区;将办案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配齐扫描仪、司法取证摄录器材等办案设备;依托全市域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快捷受理点;成立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复议队伍,为推进改革任务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持续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依据《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行政复议规范化指引》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办案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公开制度,线上线下结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建设府院协作机制,理顺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流程,发挥工作合力;建设监督机制,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执法部门有不当行为的,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及时转送、移交违法违纪线索。
竭力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整合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复议工作学习交流会等培训活动,提高办案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自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守行政复议程序,确保复议工作质量。规范案件受理,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规范案件审理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公正审理;组织“案审会”,集体讨论行政复议案件。使用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以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数量同比增长137.5%,复议后起诉案件率同比下降7.2%,被法院撤销、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为0%,彭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练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