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研县司法局集益司法所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司法所战斗堡垒作用。集益司法所严格按照四川司法行政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工作法的要求,推进司法所党建工作规范化。建成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所队伍。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创新做实新时代群众工作。集益司法所深化“数字司法、智慧司法”建设,着力构建“两所一庭一中心”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机制,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三是坚持三治融合,提升司法所依法治理水平。集益镇推行“村民说事堂 有事来协商”自治模式,将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四是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司法所服务中心工作水平。今年以来,集益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08件,出具各类产业发展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3份,审核合同4份,审结涉农、涉产业纠纷案件2件,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川省井研县司法局 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