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江口街道作为文旅特色发展核心区,项目多流动人口多,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信访维稳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江口司法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3+N”模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是党员引领,发挥党员标杆作用。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党员一根标杆。司法所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指导村(社区)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大党员调解员推选力度,扩大党员人民调解员占比,充实调解力量。结合党史教育学习,要求党员调解员率先垂范,依法公平处理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树立标杆,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让调解员牢固树立人民调解为民解忧助力乡村振兴理念,深入排查矛盾纠纷,积极调处化解。目前。全街道12名调解员中党员调解员占总人数的75%,80%以上的矛盾纠纷由党员调解员参与调解,党员引领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和效能,极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调处龚家堰三标段工程款纠纷
二是普法惠民,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有机融合,明确人民调解员也是普法宣传员职责,坚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方群众。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村委会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普及人民调解基本常识,调解工作程序,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针对农村群众最关心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老人等问题,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培育“法律明白人”,与“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高效配合,壮大了乡村法治力量,形成普法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人民调解员到田间地头调处土地纠纷
三是专职+兼职,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按照“政府出资、司法管理、专人专用”原则,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此2名人民调解员都是村级建制调整调整时退下来的村干部,政治觉悟高、群众工作能力强,有力充实了调解员队伍。自9月份到岗以来,已成功调解6件矛盾纠纷,涉及改水改厕、水渠工程等乡村振兴项目,涉及金额共计40余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村社区兼职调解员互补互促,高效配合,调解员队伍得到优化,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提高。
N是多部门联动,助推调解多元化。积极拓展人民调解与派出所、交警队、江口法庭、综治中心、项目办、劳保所、网格中心等多部门工作联动,发挥各职能部门在项目开发、劳资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山林土地等行业领域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部门联动多元化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机制。通过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司法部门与人民调解组织共同调解等途径,推进诉调全面有效对接。访调对接机制逐步形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综治信访中心建立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及工作信息共享制度,相互通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等方面信息。“律所联动”机制不断优化。依托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邀请司法助理员、法律顾问等介入调解,更具法律权威性和说服力,调解质效明显提升。2021年江口街道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8件,调处成功7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杨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