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抗击疫情,社区矫正对象持续行动

来源:仁寿县富加司法所 作者:李雪 发布时间:2020-03-03 08:47:13

疫情无情,人间有情。在抗击疫情的无烟战斗中,仁寿县富加镇社区矫正对象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奉献爱心

proxy (2).jpg

社区矫正对象齐某,从2月14日开始至今,主动要求到富加镇合作社区当一名抗疫志愿者,每天在富加镇新城一号3期小区门口帮助小区进出人员量体温、做登记。

proxy.jpg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在疫情爆发前期,主动要求到富加镇中心卫生院做后勤保障防控工作,并捐款捐物;2月25日,刘某某又到富加司法所捐献了一批酒精、消毒水等。目前富加司法所已将刘某某捐献的物质上交到富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

proxy (1).jpg

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在疫情爆发后,关心武汉群众的疾苦,热心为武汉人民做贡献,于2月17日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款人民币2000元。

面对这次疫情,他们经受住了考验,向自己和家人以及社会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李雪)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