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民庭通过电话远程调解一起涉案标的达290万元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及时排除了原、被告企业疫情期间的运营窘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驶入正轨。
“我们已经收到了被告公司45万元的工程款转账,我代表公司100多名职工感谢你们。”3月2日,原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在电话另一头连声道谢。
被告四川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0万元工程款一直未付,原告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诉之法院。承办法官杨丹接手本案后,曾多次组织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在及时冻结被告公司银行账户后,定于年后3月开庭审理,但未曾料到遭遇疫情。
“因受疫情影响,我们公司已经停业近20天了,巨大的运营成本迫使我们不得已于2月17日复工,但现在因为与原告公司的债务纠纷,公司账户冻结了,无法进行投标,没有项目,公司基本就是空转,我们现在确实一次性拿不出290万元。”被告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向杨丹诉苦。
“因为疫情,我们也很困难,急需资金周转,100多名工人们还等着发工资。”原告公司也苦不堪言。
杨丹考虑到疫情特殊,且原、被告均系公司,妥善化解纠纷、迅速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是当务之急,于是打起十二分精神。在调查被告公司经济状况后,核实到被告公司所属困难,目前只能筹集45万元。于是杨丹拨通了原告公司电话,“经我们调查,被告公司确实无法一次性履行290万的债务,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全国人民都在共同战疫,企业虽然困难,但更需要的是大家的相互扶持和理解,才能共渡难关,我们丹棱县的企业和企业家为武汉也捐了好几十万了,你们彭山的应该也捐了不少,相信如果你们没有目前的经济困难,也一定会慷慨解囊。如果这个案子继续僵持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经过杨丹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肯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和解协议,明确了还款计划。原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对被告四川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解冻,被告也如期将45万元的一期履行款项支付给原告公司,双方公司的燃眉之急遂即解决。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丹棱法院在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努力为企业复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研究制定了《关于积极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并积极运用无接触的办案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刘佳 张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