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今天我们两个人顺利解除社区矫正了。感谢你们这么久以来的关心、帮助和教育,我们一直都很后悔当初犯下的错误,庆幸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今后我们一定痛改前非,汲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公民。”10月21日,社区矫正对象吉朵某某、严度某某矫正期满,司法所为他们办理了解矫手续。
吉朵某某、严度某某系表亲,2020年2人因敲诈勒索罪被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自到荣丁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吉朵某某、严度某某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矫正效果明显。2020年10月,俩人自发购买100余份文具捐赠给家乡学校的学生,来鼓励学生们珍惜时光,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
司法所始终坚持把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相结合,制定多样化的教学内容,帮助矫正对象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倡导多做善举。社区矫正对象爱心捐赠,是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成效显现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荣丁司法所将继续坚持落实分类管理和个性化矫正,用身边的优秀事迹激发社区矫正对象向善的动力,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