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桂花树下】纳溪区护国司法所倾情调解,以“薪”暖心

来源:纳溪区护国司法所 作者:刘晓邦 发布时间:2021-10-18 09:54:41

近期,纳溪区护国司法所在开展专项排查时,了解到一起涉及10余万元的民工工资兑付纠纷,通过积极调解,将该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ec194839e6114d9a7e4bfbd4ea00cdf.jpg

2020年护国镇某村进行村级卫生站及茶叶交易市场的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吕某等十余民工受施工方汪某雇佣,为该项目提供劳务,项目在2021年4月完工,总劳务费10万余元,汪某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吕某等3万元,尚欠7万元。由于项目资料未完善,施工方未及时得到工程款,致使吕某等人的剩余拖沓至今。吕某等人多次找施工方协商,施工方均已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劳务费。

护国司法所在排查时了解到这个纠纷,主动靠前,积极协调区、镇劳动监察部门联合调解,将施工方汪某和吕某等人一起约到护国镇“桂花树下”调解室,对汪某进行《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最终约定:由施工方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从借支5万元,当日兑付给民工,解决急需用钱的当前困难,余款半个月内内,施工方筹资兑付给民工。

至此,一起由项目建设工程拖欠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切实维护了民工的经济利益,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刘晓邦)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