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稳定,8月23至24日,古蔺县金兰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3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三季度走访工作。
在走访过程中,司法所人员与每一位矫正对象及家属都进行了详细交谈,通过交谈了解其家庭生活、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引导家属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规定。走访中,通过与家属的交流,全面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和工作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因罚金未缴纳被催缴一事,与家人发生矛盾,司法所人员及时与陈某及家人做了沟通,鼓励他勇于面对困难,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通过认真工作筹集罚金,这次走访沟通将陈某和家人的矛盾予以化解,重新树立了其工作、生活的信心。
在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黄某的工作单位,司法所人员详细询问了其病情,耐心为其解读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并要求其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每季度按时到指定医院检查,及时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通过此次走访活动,更好地完成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化教育工作,同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不断完善自我,树立人生信心,早日回归社会,为金兰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定打下良好基础。
(斯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