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与监狱的无缝衔接机制,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8月23日,古蔺县司法局与二郎司法所跟贵阳沙子哨监狱相互配合无缝对接,成功接回1名刑满释放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王某某。
据悉,王某某,系古蔺县二郎镇某某村人,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8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于2021年8月23日刑满释放。根据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要求,王某某在监狱通过核酸检测后,由贵州省沙子哨监狱警察将王某某送到古蔺县司法局。
古蔺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查看了刑满释放人员的核酸检测证明,随后向监狱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在监狱的表现情况,办理了交接手续顺利接回。
随后,古蔺县司法局与二郎司法所联系,将王某某送至二郎镇某某村,并与王某某和村长邓某某进行了谈话,了解其家庭现状、当前的想法和今后的打算,同时向王某某宣讲了有关法律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有关政策,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尽快适应当前的环境,开启新的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王某某对工作人员表达感谢,表示今后会遵纪守法,踏实本分做人,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
疫情期间,古蔺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的要求,积极与监所对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工作。下一步,古蔺县司法局将根据王某某的情况建立安置帮教档案,有针对性地采取安置帮教措施,助其尽快回归社会。
(陈红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