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清信访决策路、指清信访接待路、指清信访事项路,洪雅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帮助群众化解民事纠纷,切实保护民事权利。
一是指清信访决策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选派律师为涉及信访工作改革、创新举措提供法律意见,为涉及信访工作的总结、经验提炼提出指导意见,为涉及信访工作的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把关。
二是指清信访接待路。安排律师在县信访局、县法院、县看守所、县法律援助中心等信访接待场所,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指清信访事项路。推荐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进行诊断,对违法信访事项,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无理缠访事项,协助信访局化解息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按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近两年来,洪雅县司法局组织协调律师提供信访值班31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 1500余人次,办理涉法涉诉涉信、敏感性、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不稳定案件18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60余件,为加快建成现代化成都都市圈“两山”转化示范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