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律师正确理解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律师刑事辩护能力水平。7月17日,泸州市律师协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莅临泸州,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解释及适用等问题进行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由泸州市律师协会、四川警察学院主办,泸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苏世毅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市220余名律师,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公安、检察院、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等30余人参加培训。
阮齐林教授详细讲解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概况,并从刑事责任年龄修改、严惩性侵未成年的犯罪以及妨害安全驾驶罪、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条分缕析。阮齐林教授的授课逻辑论证严密、语言诙谐幽默、案例翔实典型,既有对立法目的的深入剖析,又有对具体条文的深刻解读;既为参训人员解答了法律条文的适用与理解,又为刑事辩护实践操作传授了具体实用的方法和技巧。
律师们表示,听了阮教授的讲座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践行初心和使命,在强化政治信仰的基础之上努力提升业务能力,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此次培训是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律师专业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的一项务实举措。
(刘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