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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李泓稷 发布时间:2021-07-07 09:58:33

7月6日,泸州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张伟到会指导,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亚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讨论,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刘喜讯也参加了学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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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并进行了讨论交流。“2021年7月1日,是一个充满庄严感和自豪感的伟大历史时刻,也是一场厚重、温暖、昂扬、青春的盛典。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令我备受鼓舞,多次泪目”,赵霞激动地说。罗永莲深情地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是市局内设科室中唯一含‘人民’二字的科室,我将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嘱托,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熊鑫说,“跟着习近平总书记重温了共产党百年艰辛探索,当知盛世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当下、自强不息。”何芮棋同志说,“作为一名新党员,我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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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张伟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要"持之以恒学深悟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学深悟透。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全面覆盖学精学实”,全局干部职工要人人参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领导班子要引领学,中层干部要带头学,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营造学习比拼的良好氛围,增强整体学习质量和效果;三是要“注重结合学以致用",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与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相结合,与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相结合。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引导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积极响应号召,践行党的宗旨,奋勇拼搏争先”的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省委书记彭清华、市委书记杨林兴在四川省和泸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泓稷)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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